税务硕士(MT)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25300)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培养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法纪观念,系统掌握税收理论与政策、税收制度、税务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充分了解税务稽查、税务筹划以及税务代理等高级税收实务并熟练掌握分析方法与操作技能,具有解决实际涉税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非财政、税收专业背景的考生在入学后、开课前,需参加税收学综合知识考试(包括中国税制、外国税制、税收筹划、税务管理等内容),考核合格后可以按全日制税务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学习,考核不合格者则需在补修相关专业课程后继续学习。
三、学习方式与年限
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非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其中累计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1年。
四、培养方式
(一)以课程教学为主,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
(二)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和案例教学,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强教学部门与实践部门的联系和交流,聘请相关部门的专家参与教学工作。
(三)采取考试与考查相结合的评定方式,必修课以考试为主,选修课以考查为主,包括案例分析、专题报告等。
(四)成立导师组,采取导师组集体培养与导师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导师组应以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教师为主组成,并适当吸收实务部门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等专业资格的相关人员参加。
(五)综合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每门课程成绩的评定应包括考试、作业、案例分析、课堂讨论、撰写专题报告等几个组成部分。
五、课程设置与培养方向的设置
(一)课程设置
税务专业硕士的课程设置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加强案例教学和实际能力的培养。课程体系设置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选修课、方向选修课和专业实践课(或实习)等模块。在学习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社会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研究生应提交实践计划,撰写实践总结报告,通过后获得相应的学分,以此作为授予学位的重要依据。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35学分(具体见课程设置情况表)。
(二)培养方向
1、税务管理稽查方向。该方向要求系统掌握现代税收理论、税收征管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具有做好税务管理和税务稽查等涉税工作所要求的全面素质和综合能力。
2、税务代理方向。该方向要求系统掌握现代税收理论、税务代理等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具有做好税收筹划、税务代理等涉税工作所要求的全面素质,具有较强的税收筹划和解决税收实际问题的能力。
六、学位论文
税务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要体现专业学位特点,突出学以致用,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学位论文应体现学生运用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方法提出分析和解决涉税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创新性和实用价值。论文可采用研究报告、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等形式。
七、学位授予
完成课程学习及专业实习,取得37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税务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税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情况表
类别 |
编号 |
课 程 名 称 |
学时 |
学分 |
学期分布 |
考核方式 |
开课学院 |
1 |
2 |
3 |
公共基础课 |
1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36 |
2 |
√ |
|
|
考试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2 |
英语 |
54 |
3 |
√ |
|
|
考试 |
外国语学院 |
专业必修课 |
3 |
税收筹划专题(税收筹划理论与实务) |
54 |
3 |
√ |
|
|
考试 |
财税学院 |
4 |
税收理论与政策 |
54 |
3 |
√ |
|
|
考试 |
财税学院 |
5 |
高级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 |
54 |
3 |
|
√ |
|
考试 |
会计学院 |
6 |
国际税收专题 |
54 |
3 |
√ |
|
|
考试 |
财税学院 |
7 |
税务管理专题 |
54 |
3 |
|
√ |
|
考试 |
财税学院 |
8 |
中国税制专题(税制改革专题) |
54 |
3 |
√ |
|
|
考试 |
财税学院 |
9 |
中级微观经济学 |
36 |
2 |
√ |
|
考试 |
经济学院 |
任意选修课 |
10 |
财政税收理论专题 |
36 |
2 |
|
√ |
|
考查 |
财税学院 |
11 |
税法研究专题 |
36 |
2 |
|
√ |
|
考查 |
财税学院 |
12 |
外国税制专题 |
36 |
2 |
|
√ |
|
考查 |
财税学院 |
13 |
税务专业英语 |
36 |
2 |
|
√ |
|
考查 |
财税学院 |
14 |
税务稽查专题(税务检查技术) |
36 |
2 |
|
√ |
|
考查 |
财税学院 |
15 |
公司金融 |
36 |
2 |
|
√ |
|
考查 |
金融学院 |
16 |
财务报表分析 |
36 |
2 |
|
√ |
|
考查 |
会计学院 |
17 |
数量经济分析 |
36 |
2 |
|
√ |
|
考查 |
数学与数量经济学院 |
18 |
资产评估专题 |
36 |
2 |
|
√ |
|
考查 |
会计学院 |
专业实践/专业实习 |
学分数(2) |
补修课程或先修课程 |
税收学 |
中国税制 |
总学分 |
学分数 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