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新《预算法》学习交流会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4-12-23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的决定》,新版《预算法》 将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了更好地学习、研究新《预算法》并将其及时融入课堂教学,经学院领导同意,我们计划举办一次关于新《预算法》的学习、交流活动,时间初步定于2015年1月15日下午15:00。
欢迎各位老师、研究生同学积极参与、踊跃发言!
政府预算研究所
2014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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